美丽神话独奏吉他谱_广东佛山网_美丽的国际河流

美丽神话独奏吉他谱_广东佛山网_美丽的国际河流_法律法规全文

2007-5-22 13:26:00

  • 看乡村爱情第二部_e398手机图片_韩国首尔照片
  • 江西省民政网_作文 我的偶像_韩国首尔崇礼门火灾
  • 江西上饶房价_e398的面板_卡西欧最新款照相机
  • 江西萍乡上市公司_左手锣 右手鼓_非主流动态画面
  • 刘德华最新新闻_昨日重现英文版_韩国时代集团
  • 江西吉安安福_最终幻想h图片_韩国设计大学
  • 刘德华他的女人视频_e2手机视频转换_非主流的flash模块
  • 七彩乐_e2视频下载_非主流纯黑色代码
  • 美白效果最好的_最幽默的一句话_卡通情侣图片
  • 刘德华个人演唱会_e2魔兽主题_卡通动满
  • 华宇紫光拼音v6下载_e258壁纸_韩国情书国语版
  • 七彩虹x1650_最新一键还原精灵_卡农钢琴铃声
  • 七彩的微风_最新舞曲试听_非主流的网址
  • 江苏镇江招聘信息_e1000最新刷机_非主流的qq个人资料
  • 普通话手抄报资料_dzd文本转换器_卡卡西vs再不斩
  • 普通发票_最新手机mp4_卡丁车比赛地图
  • 普尔泰集团_dvd转换为avi_韩国青春偶像片
  • 江苏移动查话费号码_最新热门歌曲_卡巴斯基破解版下载
  • 媒体俱乐部_最新偶像校园韩剧_韩国女子街舞教学
  • 刘德华歌曲试听_dvd视频压缩工具_非主流布娃娃图片
  • 刘德华档案_最新免费皮肤名字_卡巴斯基9.0破解版
  • 1992年6月16日,国务院

    公安部:
    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由你部发布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已于1992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
    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陶驷驹
    1992年6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下简称《集会游行示威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保障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受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第三条《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条所称露天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自由出入的或者凭票可以进入的室外公共场所,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露天场所;公共道路是指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内部的专用道路以外的道路和水路。
    第四条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的、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所称武器是指各种枪支、弹药以及其他可用于伤害人身的器械;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依法管制的刀具;爆炸物是指具有爆发力和破坏性能,瞬间可以造成人员伤亡、物品毁损的一切爆炸物品。
    前款所列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在集会、游行、示威中不得携带,也不得运往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地。
    第六条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不需要申请的活动,应当维护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七条集会、游行、示威由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
    游行、示威路线在同一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区辖市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所在地区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由该市公安局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公安处主管;在同一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过两个以上省辖市、自治区辖市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所在地区的,由所在省、自治区公安厅主管;经过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公安部主管,或者由公安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主管。

    第二章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四)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第九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
    第十条主管公安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决定书应当载明许可的内容,或者不许可的理由。
    决定书应当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日的二日前送达其负责人,由负责人在送达通知书上签字。负责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其所在地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作为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通知书上写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见证人、送达人签名,将决定书留在负责人的住处,即视为已经送达。
    事前约定送达的具体时间、地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不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等候而无法送达的,视为自行撤销申请;主管公安机关未按约定的时间、地点送达的,视为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二日内将《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分别送交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必要时可以同时送交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和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的《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的次日起二日内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由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及时送交主管公安机关;未达成协议或者自接到《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的次日起二日内未进行协商,申请人坚持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主管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及时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协商解决具体问题的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的,《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书或者未达成协议的通知,送交的开始日和在路途上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间内。
    第十二条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本条所称居住地,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向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暂住登记并持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
    第十三条主管公安机关接到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后,在决定许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
    (一)举行时间在高峰期,可能造成较长时间严重堵塞的;
    (二)举行地或者行经路线正在,不能通行的;
    (三)举行地为渡口、铁路道口或者是毗邻国(边)境的;
    (四)所使用的机动车辆不符合道路养护规定的;
    (五)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同一时间、地点有重大国事活动的;
    (六)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同一时间、地点、路线已经许可他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主管公安机关在决定许可时,认为需要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的,应当在许可决定书中写明。
    在决定许可后,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地点、经过的路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尚在进行抢险救灾,举行日前不能恢复正常秩序的,主管公安机关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但是应当将《集会游行示威事项变更决定书》于申请举行之日前送达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公安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不许可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维持或者撤销主管公安机关原决定的复议决定,并将《集会游行示威复议决定书》送达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同时将副本送作出原决定的主管公安机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主管公安机关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必须执行。
    第十五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提出申请后接到主管公安机关的通知前,撤回申请的,应当及时到受理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办理撤回手续。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接到主管公安机关许可的通知或者人民政府许可的复议决定后,决定不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在原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前到原受理的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交回许可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
    第十六条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其负责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必须同时递交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十七条对依法举行的集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派出人民警察维持秩序,保障集会的顺利举行。
    对依法举行的游行、示威,负责维持秩序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主管公安机关许可举行游行、示威的路线或者地点疏导,防止他人扰乱、破坏游行、示威秩序,必要时还可以临时变通执行规则的有关规定,保障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负责维持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人民警察,由主管公安机关指派的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应当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保持联系。
    第十九条游行队伍在行进中遇有前方路段临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或者游行队伍之间、游行队伍与围观群众之间发生严重冲突和混乱,以及突然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致使游行队伍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临时决定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第二十条主管公安机关临时设置的警戒线,应当有明显的标志,必要时还可以设置障碍物。
    第二十一条《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所列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的周边距离,是指自上述场所的物周边向外扩展的距离;有围墙或者栅栏的,从围墙或者栅栏的周边开始计算。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具体周边距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具体周边距离,应当有利于保护上述场所的和秩序,同时便于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二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必须负责维持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遇有其他人加入集会、游行、示威队伍的,应当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立即报告现场维持秩序的人民警察。人民警察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制止。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指定协助人民警察维持秩序的人员所佩戴的标志,应当在举行日前将式样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或者在集会、游行、示威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人民警察有权立即予以制止。对不听制止,需要命令解散的,应当通过广播、喊话等明确方式告知在场人员在限定时间内按照指定通道离开现场。对在限定时间内拒不离去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命令使用警械或者采用其他警用手段强行驱散;对继续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四章责任
    第二十四条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维持秩序和社会秩序职务的,依照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举行地主管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需要强行遣回原地的,由行为地的主管公安机关制作《强行遣送决定书》,并派人民警察执行。负责执行的人民警察应当将被遣送人送回其居住地,连同《强行遣送决定书》交给被遣送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由居住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以及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由行为地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对于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不需要追究责任的,可以令其具结悔过后释放;需要追究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给予治安处罚的,由行为地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裁决赔偿数额或者负担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要求参加中国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未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参加。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制定的实施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美丽神话独奏吉他谱_广东佛山网_美丽的国际河流